資訊中心
INFORMATION CENTRE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局)、雄安新區(qū)管委會建設和交通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征集裝配式建筑可復制可推廣技術體系和產品的通知》(建辦標函〔2023〕271號)要求,為做好我省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產品的征集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征集對象為國家和我省裝配式建筑產業(yè)基地自主研發(fā)的成套技術體系和產品;省內其他企業(yè)的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和產品,具有較為突出示范引領作用的,也可一并申請。
(一)技術體系?;谘b配式建筑工程項目,達到領先或先進水平的成套技術體系,包括但不限于裝配式建筑的結構技術系統(tǒng)(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竹)結構等)、圍護系統(tǒng)、內裝系統(tǒng)、集成廚衛(wèi)、設備與管線系統(tǒng)的集成研究應用等。
(二)產品?;谘b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推進工程建設綠色低碳發(fā)展、提升工程質量和建筑品質過程中發(fā)揮實用價值的新裝備、新材料和新產品等。
二、征集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有相關國家、地方標準或行業(yè)、團體標準支撐,已開展工程應用,應用效果顯著,不含涉密內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符合裝配式建筑和建筑工業(yè)化發(fā)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建筑品質、降低成本、解決建造和使用維修中的突出問題。
(三)有利于推進系統(tǒng)化集成設計、優(yōu)化構件和部品部件生產、推廣精益化施工、加快信息技術融合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組織管理模式,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性、借鑒意義及推廣價值。
(四)申報單位近三年無違反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行為,經營狀況正常,信用良好,并對申報材料和應用案例的真實性負責。
(五)已列入建設領域限制和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體系和產品不得申報。
三、征集推薦方式
(一)請各市積極組織相關企業(yè)進行申報,填寫《裝配式建筑可復制可推廣技術體系和產品申報書》和《裝配式建筑可復制可推廣技術體系和產品推薦匯總表》,于2023年11月5日前將推薦技術體系和產品的申報書及匯總表郵寄至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01號5219室),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yufeng@hebmail.gov.cn。
(二)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的技術體系和產品進行初評,遴選出創(chuàng)新水平高、技術特點鮮明、知識產權明晰、應用效果好、推廣效應強、適用場景廣的技術體系和產品推薦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通過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審查后,形成《裝配式建筑可復制可推廣技術體系和產品目錄》,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聯(lián)系人:郅超 87904570 19831100686
俞鋒 87904615 13331397032